各位親友:
《最後島嶼》事件歷時已逾二年半,總算結案了,現在將最後的發展向大家簡述如下:
與長天的刑案和解、第二版《迷霧海南》播出後,我們告訴律師:禍首吳探仁部分,我們只要求他登報或錄影道歉,其它可以一概不計、分文不取。我們以為如此寬容,當可立時結案,孰料對方拒絕,只電傳給我們律師一紙未認錯的草率道歉函。在數十甚至上百萬人面前,對李將軍造成諾大的惡意傷害,就如此不了了之,沒有人公開負責,於情、理、法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最終我們交付律師訴以民事,要求登報道歉與賠償。
今年六月23日法院初審判決出爐,判吳探仁賠償我方80萬元,但未令其登報道歉(可能是對方將其草率道歉函附上法院)。我們主要的訴求是登報道歉,律師與我們對法官的判決都感訝異。正在考慮上訴之際,事有出乎人意料之外者: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東森新聞、世界日報,皆陸續以類似「誣 將軍/抗日名將 撤退帶走黃金元寶,老兵判賠80萬」為標題,作詳盡報導;因為,當初我們與長天斡旋刑案之時、《最後島嶼》得金鐘獎時、第二版《迷霧海南》於中天播出及DVD發行時,皆無任何媒體報導一二。現在這些報導對於我們來說,比吳的登報道歉何止勝過千百倍,公義已在人心,真相亦入青史,我們不需要上訴了。
再次感謝大家的幫助與支持,願大家健康、平安、快樂!
李曾倩華
中華民國103年7月4日於美國加州聖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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