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最後島嶼》事件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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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友:


《最後島嶼》事件歷時已逾二年半,總算結案了,現在將最後的發展向大家簡述如下:

與長天的刑案和解、第二版《迷霧海南》播出後,我們告訴律師:禍首吳探仁部分,我們只要求他登報或錄影道歉,其它可以一概不計、分文不取。我們以為如此寬容,當可立時結案,孰料對方拒絕,只電傳給我們律師一紙未認錯的草率道歉函。在數十甚至上百萬人面前,對李將軍造成諾大的惡意傷害,就如此不了了之,沒有人公開負責,於情、理、法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最終我們交付律師訴以民事,要求登報道歉與賠償。

今年六月23日法院初審判決出爐,判吳探仁賠償我方80萬元,但未令其登報道歉(可能是對方將其草率道歉函附上法院)。我們主要的訴求是登報道歉,律師與我們對法官的判決都感訝異。正在考慮上訴之際,事有出乎人意料之外者: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東森新聞、世界日報,皆陸續以類似「誣 將軍/抗日名將 撤退帶走黃金元寶,老兵判賠80萬」為標題,作詳盡報導;因為,當初我們與長天斡旋刑案之時、《最後島嶼》得金鐘獎時、第二版《迷霧海南》於中天播出及DVD發行時,皆無任何媒體報導一二。現在這些報導對於我們來說,比吳的登報道歉何止勝過千百倍,公義已在人心,真相亦入青史,我們不需要上訴了。

再次感謝大家的幫助與支持,願大家健康、平安、快樂!


李曾倩華
中華民國10374日於美國加州聖荷西

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最後島嶼》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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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朋好友:


自民國10011月,居美好友周太太告知有關旺旺中時集團,長天傳播公司製作的《最後島嶼》紀錄片系列的《迷霧海南》一集中,對於李鐵軍將軍及歷史的錯誤、不實報導後,老婦即為此事件(詳見我的公開信),偕子女奔走至今,歷時近二年,經歷了種種磨難與波折。為了伸張正義,恢復李將軍清譽,還原歷史真相,在過去近二年中,我們始終秉持著以直報怨的原則,一路執著的走過來,也得到了眾多親朋好友,甚至素昧平生之正義人士的協助、支持與鼓勵,難以言謝。現在事情已經落幕,謹將事件經過寫出,讓眾親友明瞭。以下是整個事件的大略經過:

為了駁斥不實報導,我於1012月發了一封公開信上載部落格,並在臺灣找到三位當年隨李將軍親歷海南撤退、尚健在的舊部錄影並製作短片上載YouTube存證。一位舊部周祥雲先生的女兒對於長天的不實製作深感義憤,親自打電話去駁斥,長天因此去採訪周先生後,聯絡到我們。我們與長天交涉後質問其有何國防部報告、國史館史料為據,竟然推出此如鬧劇般之“史實紀錄片”,並要求長天澄清、致歉,及製作第二版。長天回應説是依照受訪者所言報導,並無不妥。1012月初長天初次表達同意澄清,我由四子希農、四女香君陪同,與當年上尉營長羅質彬先生接受長天採訪。長天總經理丁雯靜與我們簽了臨時手寫的簡短錄影同意書後,對在場兩家人衆子女,口頭承諾謂將召開記者會澄清、道歉,並製作第二版等,但是第二天即改口回說老闆不同意,因而開始了拖延、折騰的過程。隨後長天在採訪當年衛兵班長董義賢先生時,嚴詞詢問這位憨厚舊部所不知道與不曾發生過之事,使我内心非常難過。這三位舊部讓我憶及當年,仿佛看到了李將軍與他們為國家用命,生死患難的情景;我衷心的感佩他們。

我雖主張以和為貴,但在虛耗數月尋解無門後,不得已乃於刑案提告期限的最後一天(101319日),由么女培培對吳探仁、長天(總經理丁雯靜,執行製作人唐一寧)提出誹謗刑事告訴,全家人傾力支持。

因為《最後島嶼》是得到國防部史料協助,與新聞局經費補助製作而成的,我與希農曾去函國防部與新聞局,要求單位出面澄清,以正視聽。國防部長高華柱出正式公函(10158日)回信謂:系爭部分之内容,係長天採用其自行尋訪第三人主觀陳述所致,並非引用本部檔案或史料,但因國防部非「廣播電視法」之主管機關,無權審查節目内容或要求更正。國防部這封敍述事實的回信讓我們滿意,我也非常感激好友溫先生,指引我們如此行事。新聞局當時面臨關閉,改編為文化部,但兩者皆未對我們作任何回應;文化部後來甚至於1019月頒發金鐘獎給《最後島嶼》。長天得金鐘獎後,曾經自行刪除《迷霧海南》中吳探仁敍述搬運黃金的部分,但卻仍然敍述人質部分並謂人質是個謎云云,在中天電視台再播。我曾欲向文化部嚴正抗議,但和解庭正在進行中,不願節外生枝而作罷。

國史館中原已典藏七份李將軍之史料,我囑咐希農將李將軍遺留的所有相關海南作戰經過之親筆史料、電報、其它書函文物等,陸續整理出來後依據國防部檔案,編寫《永清輪紀實大綱》一文,並全數捐贈國史館保存,以彰正史。感謝林先生和王小姐為我們聯絡與送件。

在長天製作原版《迷霧海南》中,旁白敍述與吳探仁口述皆言吳親眼看見李鐵軍自永清輪帶走幾只裝有黃金美鈔的箱子去香港;廖業湘口述則認為其他同去香港的人都是被李鐵軍挾持的人質;羅台生口述來台灣的人都是對蔣介石較敬佩的人。根據臺北士林檢察庭偵訊唐一寧的口述,與唐一寧告知我們,在製作《迷霧海南》時尋訪的約120人中,近80人皆為羅台生介紹找來的,包括吳探仁與廖業湘。根據《迷霧海南》報導:廖、羅為海南粵系軍人、粵系軍人之後,吳帶粵語口音,為當年在永清輪上的一名憲兵。

訴訟案開始後,吳探仁於第一次在警察局作口供,以及在後續檢方各偵察庭訊中,歷次矢口翻稱他從未說過有看到黃金之事,並說他一向很尊敬李將軍,令所有當庭人士甚為吃驚。檢查官斥說拿光碟叫他回去再看,吳旋即向醫院取得老年痴呆症證明。如此荒腔走板,宛如鬧劇一場。長天當事人與法務部人員於初次檢查庭結束後,即當庭私下向我們的律師要求和解。依照臺灣的法律,如果我們與長天和解成功,吳探仁亦將隨之自動獲得和解,得以無條件脫其刑責。

我囑咐子女:傷害已經造成,只要能將其彌補到最低程度,還原李將軍名譽與歷史真相,一切以和為貴。儘管這事件如當年的永清輪遲到致八千軍民枉死事件一樣撲朔迷離,甚至更為不堪,我們也不需要降低自己的人格,捲入其中徒耗生命;天道好還,讓他們自負業力吧。我們訴求的就是一個正常社會的公義,與長天走向了和解之路。

全家人過去皆與訴訟無緣,自然沒有經驗,和解之路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麽簡單、順暢與理想。我們花了約一年多的時間,超過百萬元的花費,心力交瘁,談判和解條件,其間曾數度幾乎破局。最後為了讓《迷霧海南第二版》能夠順利播出,呈現完整客觀的歷史真相,我們無可奈何的同意把其它條件降到了最低點。我們於102814日與長天簽妥和解書,主要内容是:長天全面下架、回收、銷毀尚未賣出之第一版《最後島嶼-迷霧海南》光碟系列,並提供前購買者免費交換《迷霧海南第二版》單張光碟;823日長天於中國時報刊登一日聲明書澄清整個事件,並將聲明書上載長天官網三年内不得刪除;824日晚間11時中天電視新聞台52頻道首播《迷霧海南第二版》;1114日前長天發行《最後島嶼》第二版光碟;刪除網路上所有不實報導。最後,我們得到了象徵性的賠償,一元新臺幣。

至於禍首吳探仁部分,我們的律師尚在與其交涉中。

這件事情雖然落幕了,但從這事件我們看到了臺灣媒體法與媒體的一些嚴重弊端。我們認為:長天初製作《迷霧海南》時,沒有查證受訪者所言是否屬實,即播出影片,傷害李將軍名節與扭曲歷史真相,即使法律允許,在倫理上仍是欠妥的;即使長天亦或是被利用,同是受害者,長天的製作疏失還是存在的。然而,在看過長天製作的《迷霧海南第二版》後,雖然篇幅有限,我們亦是可以客觀的認同第二版有依據史實作報導。

很多朋友問我:“李將軍一身戰功,為什麽「未奉准假,擅自赴港」就會嚴重到要被撤職呢?”自然事出有因,據李將軍的軍中友好事後告知:海南島撤退後,先總統蔣公召開海南將領會議,不見李將軍在場,問說:“李鐵軍怎麽沒有來?”某高級將領立刻答曰:“已經逃到香港去了!”蔣公面色凝重,數分鐘不語,隨後即見撤職令。現在經過核對國防部檔案,見李將軍是3953日自永清輪上電報請假後赴港,撤職令發出的日期是同月13日,這撤職的確是倉促中所做的決定。

縱然事出有因,時代背景不同,致李將軍入罣史議,被撤職終究不是一件光榮的事,而決定自行將之公佈於世,則更不是人人願意做的事。先夫與我教導子女自幼堂堂正正做人,現在輪到他們以身作則的如此教導下一代了,我為他們感到驕傲;這世上有許多遠遠重於面子的操守、處世原則。這事件初發生時,我曾經說過:歷史的真相不是幾句誣衊之言,就可以草率結論而任意更改的;現在我們已經秉持著光明正大、以直報怨的態度,用行動證明了這論點是正確的。

當年國軍撤退海南島,除了少數人,大都嘗盡了骨肉生離死別之苦,我們也不例外,這也是我個人最痛心的一件事;我們是忠貞的革命世家,廣州淪陷時,深信短期内國軍即可打回内地,我一人無法照顧所有子女,所以將兩個女兒送回梅縣家鄉暫避烽火。不料神州從此失陷,先夫和我也與留在梅縣的兩個女兒分別了47年,她們受過的苦,我們感同身受。回顧我過去近一世紀的歲月、經歷,歷史的變遷,富貴或貧賤,從來沒有影響過我們的良知與處世原則,我心安了。

感謝大家的幫助與支持!


李曾倩華
中華民國10296日,時年98

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公開信


李曾倩華,黃埔一期將領李鐵軍遺孀。                                    回首頁

這封信是今年九十六歲的李老太太,針對旺旺中時集團長天傳播公司製作的《最後島嶼》紀錄片中,海南島撤退永清輪事件的不實報導,所作的公開回應。她認為此事體大,牽涉甚廣,有關各方應該負責澄清,對社會大眾,與其先夫有個公平的交待。本信附李老太太親自奔走、探訪至今仍健在、僅存的數位永清輪事件真正目擊證人,駁斥不實報導的錄影存證。

李老太太誠懇的呼籲、請求社會上正義之士,能伸張援手,出面協助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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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太太的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8kwwyz0eZg&feature=youtu.be


不實報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uPICBFAV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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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夫李鐵軍隨蔣公中正、胡將軍宗南半生戎馬,國共史料頗多,不贅;先父曾勇甫隨國父孫中山革命,曾經起義於梅州,皆忠貞革命世家。本人九十六歲老婦,但也讀過書,懂得什麼是四維八德。對於這段六十二年前,海南島新村港撤退的悲慘血淚史,早已選擇了寬恕。而今樹欲靜而風不止,月前驚睹《最後島嶼》紀錄片無中生有,謬先夫劫運黃金,脅迫人質;且全國聯播,並製成光碟公開銷售。 當今社會道義何在?

老婦平靜晚年,被極度地干擾了。寬恕不是任人踐踏、不分是非。我出來說話,於公是要保留國史的真相,於私是捍衛先夫應得的清譽與歷史定位。過去的軍中派系已經過去了,不應該延續鬥爭到第二、第三代。中共所編戰史中提及李鐵軍處,尚且多言其悍勇如牛,從不作人格的醜化。現在我們兵敗了,江山也丟了,卻還急於萁豆相煎,惡意誣蔑已亡人,真是令人不堪。

當年國軍敗退時,先夫早已有感軍中派系之爭,必殃及國。海南島撤退時,國軍舊部多已打散,粵系薛岳將軍邀他任海南防衛總部副司令,兼任第二路軍司令。海南撤退時的混亂、內鬥、犧牲、投共情形,已是眾所周知。永清輪遲到,先夫目睹八千軍民慘遭殺戮,卻無力回天,悲憤鬱結,數十年不解啊!這也是造成他當時心灰意冷,經電報請假後,即徑自赴港之失的主要原因之一;然其因此即被薛岳將軍呈報撤職後,仍受國防部袁守謙,民國四十年一月令,返臺接受處分,承擔所有責任。先夫生前說過﹕新村港撤退當時他沒有,也無暇考慮其它,只打算奮戰到死,最後被羅質彬、周祥雲、董義賢及其他數位共生死的部下,強行拖上最後一隻小船,砍斷纜繩而去;活了下來,以至後來必須直言寫報告,得罪人,真是命運弄人(完整的海南撤退報告、書信手稿尚存,待日後公開)。他還說﹕赴港之事,完全是他一人之責,同去屬下,不論軍中派系,沒有任何責任。疾風知勁草,我們來臺後,茹苦含辛二十年,直到子女長大自立後,生活才得改善。我們早已不介意世人誤解先夫當年赴港,是怕負責任。但是,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比我更清楚他生前是一個如何清廉的將軍;我不會允許任何人誣蔑他這一點。

固然,歷史的真相不是幾句誣蔑之言,就可以草率結論,而任意更改的。但《最後島嶼》得到國防部的史料協助,與新聞局的經費補助製作而成,相關單位有責任出來澄清,以正視聽。

姑且不論李鐵軍一生的人格如何,下面是針對永清輪事件,經我親自奔走求證,所得到的結果。《最後島嶼》的不實報導,自然是不攻自破﹕
1. 本信所附的錄影存證包括﹕與李鐵軍乘同一隻救生艇赴港,時任中尉副官的周祥雲與家人,敘述赴港情形;時任第二路軍警衛營班長的董義賢,敘述新村港撤退,與在永清輪上目擊李鐵軍等人攀索下救生艇的情形。這些老榮民或他們的親人,都可以公開作證。《最後島嶼》中所言及的元寶、人質、共犯,都是惡意捏造的謊言。
2. 國防部調查過永清輪事件,自然有檔案存證。如果有在八千軍民被殺戮後,還劫運黃金這等大事,李鐵軍還能不早被軍法槍斃了嗎?還要來臺灣過二十年苦日子?製作單位認為國防部檔案不足採信嗎?在不採訪任何李鐵軍部屬、親人的情況下,僅憑一人偏頗不清之言,就附和塑造李鐵軍犯罪形象,醜化他人格,用心何在?
3. 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永清輪遲到,製作單位難道不瞭解這麼簡單的道理嗎?為什麼撇開不探討呢?
4. 對事,全部光碟都是以史料作依據而報導,唯永清輪事件例外。對人,全部光碟都在表達傷痛、寬恕、贊美,唯對李鐵軍塑造犯罪形象,醜化他人格。這是多麼的不對稱,多麼的突兀。為什麼呢?

這封信的結論,是我要告訴所有人﹕永清輪沒有元寶,更沒有什麼人質或共犯,只有血和淚。不論製作單位是製作草率,虛實並呈;或是有意篡改歷史,毀人名節,嚴重傷害都已造成。製作單位必須承擔責任,並負責說明與修正。九十六老婦一人,早已歷經世間種種,我無意於風燭殘年與人爭鬥,只希望我們的後代子孫,都能有胸襟去面對歷史真相,並學習教訓,不要讓人為的失敗因子燃燒到第二、第三代,遺害子孫。


李曾倩華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最後島嶼》事件經過
《最後島嶼》事件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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