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最後島嶼》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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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朋好友:


自民國10011月,居美好友周太太告知有關旺旺中時集團,長天傳播公司製作的《最後島嶼》紀錄片系列的《迷霧海南》一集中,對於李鐵軍將軍及歷史的錯誤、不實報導後,老婦即為此事件(詳見我的公開信),偕子女奔走至今,歷時近二年,經歷了種種磨難與波折。為了伸張正義,恢復李將軍清譽,還原歷史真相,在過去近二年中,我們始終秉持著以直報怨的原則,一路執著的走過來,也得到了眾多親朋好友,甚至素昧平生之正義人士的協助、支持與鼓勵,難以言謝。現在事情已經落幕,謹將事件經過寫出,讓眾親友明瞭。以下是整個事件的大略經過:

為了駁斥不實報導,我於1012月發了一封公開信上載部落格,並在臺灣找到三位當年隨李將軍親歷海南撤退、尚健在的舊部錄影並製作短片上載YouTube存證。一位舊部周祥雲先生的女兒對於長天的不實製作深感義憤,親自打電話去駁斥,長天因此去採訪周先生後,聯絡到我們。我們與長天交涉後質問其有何國防部報告、國史館史料為據,竟然推出此如鬧劇般之“史實紀錄片”,並要求長天澄清、致歉,及製作第二版。長天回應説是依照受訪者所言報導,並無不妥。1012月初長天初次表達同意澄清,我由四子希農、四女香君陪同,與當年上尉營長羅質彬先生接受長天採訪。長天總經理丁雯靜與我們簽了臨時手寫的簡短錄影同意書後,對在場兩家人衆子女,口頭承諾謂將召開記者會澄清、道歉,並製作第二版等,但是第二天即改口回說老闆不同意,因而開始了拖延、折騰的過程。隨後長天在採訪當年衛兵班長董義賢先生時,嚴詞詢問這位憨厚舊部所不知道與不曾發生過之事,使我内心非常難過。這三位舊部讓我憶及當年,仿佛看到了李將軍與他們為國家用命,生死患難的情景;我衷心的感佩他們。

我雖主張以和為貴,但在虛耗數月尋解無門後,不得已乃於刑案提告期限的最後一天(101319日),由么女培培對吳探仁、長天(總經理丁雯靜,執行製作人唐一寧)提出誹謗刑事告訴,全家人傾力支持。

因為《最後島嶼》是得到國防部史料協助,與新聞局經費補助製作而成的,我與希農曾去函國防部與新聞局,要求單位出面澄清,以正視聽。國防部長高華柱出正式公函(10158日)回信謂:系爭部分之内容,係長天採用其自行尋訪第三人主觀陳述所致,並非引用本部檔案或史料,但因國防部非「廣播電視法」之主管機關,無權審查節目内容或要求更正。國防部這封敍述事實的回信讓我們滿意,我也非常感激好友溫先生,指引我們如此行事。新聞局當時面臨關閉,改編為文化部,但兩者皆未對我們作任何回應;文化部後來甚至於1019月頒發金鐘獎給《最後島嶼》。長天得金鐘獎後,曾經自行刪除《迷霧海南》中吳探仁敍述搬運黃金的部分,但卻仍然敍述人質部分並謂人質是個謎云云,在中天電視台再播。我曾欲向文化部嚴正抗議,但和解庭正在進行中,不願節外生枝而作罷。

國史館中原已典藏七份李將軍之史料,我囑咐希農將李將軍遺留的所有相關海南作戰經過之親筆史料、電報、其它書函文物等,陸續整理出來後依據國防部檔案,編寫《永清輪紀實大綱》一文,並全數捐贈國史館保存,以彰正史。感謝林先生和王小姐為我們聯絡與送件。

在長天製作原版《迷霧海南》中,旁白敍述與吳探仁口述皆言吳親眼看見李鐵軍自永清輪帶走幾只裝有黃金美鈔的箱子去香港;廖業湘口述則認為其他同去香港的人都是被李鐵軍挾持的人質;羅台生口述來台灣的人都是對蔣介石較敬佩的人。根據臺北士林檢察庭偵訊唐一寧的口述,與唐一寧告知我們,在製作《迷霧海南》時尋訪的約120人中,近80人皆為羅台生介紹找來的,包括吳探仁與廖業湘。根據《迷霧海南》報導:廖、羅為海南粵系軍人、粵系軍人之後,吳帶粵語口音,為當年在永清輪上的一名憲兵。

訴訟案開始後,吳探仁於第一次在警察局作口供,以及在後續檢方各偵察庭訊中,歷次矢口翻稱他從未說過有看到黃金之事,並說他一向很尊敬李將軍,令所有當庭人士甚為吃驚。檢查官斥說拿光碟叫他回去再看,吳旋即向醫院取得老年痴呆症證明。如此荒腔走板,宛如鬧劇一場。長天當事人與法務部人員於初次檢查庭結束後,即當庭私下向我們的律師要求和解。依照臺灣的法律,如果我們與長天和解成功,吳探仁亦將隨之自動獲得和解,得以無條件脫其刑責。

我囑咐子女:傷害已經造成,只要能將其彌補到最低程度,還原李將軍名譽與歷史真相,一切以和為貴。儘管這事件如當年的永清輪遲到致八千軍民枉死事件一樣撲朔迷離,甚至更為不堪,我們也不需要降低自己的人格,捲入其中徒耗生命;天道好還,讓他們自負業力吧。我們訴求的就是一個正常社會的公義,與長天走向了和解之路。

全家人過去皆與訴訟無緣,自然沒有經驗,和解之路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麽簡單、順暢與理想。我們花了約一年多的時間,超過百萬元的花費,心力交瘁,談判和解條件,其間曾數度幾乎破局。最後為了讓《迷霧海南第二版》能夠順利播出,呈現完整客觀的歷史真相,我們無可奈何的同意把其它條件降到了最低點。我們於102814日與長天簽妥和解書,主要内容是:長天全面下架、回收、銷毀尚未賣出之第一版《最後島嶼-迷霧海南》光碟系列,並提供前購買者免費交換《迷霧海南第二版》單張光碟;823日長天於中國時報刊登一日聲明書澄清整個事件,並將聲明書上載長天官網三年内不得刪除;824日晚間11時中天電視新聞台52頻道首播《迷霧海南第二版》;1114日前長天發行《最後島嶼》第二版光碟;刪除網路上所有不實報導。最後,我們得到了象徵性的賠償,一元新臺幣。

至於禍首吳探仁部分,我們的律師尚在與其交涉中。

這件事情雖然落幕了,但從這事件我們看到了臺灣媒體法與媒體的一些嚴重弊端。我們認為:長天初製作《迷霧海南》時,沒有查證受訪者所言是否屬實,即播出影片,傷害李將軍名節與扭曲歷史真相,即使法律允許,在倫理上仍是欠妥的;即使長天亦或是被利用,同是受害者,長天的製作疏失還是存在的。然而,在看過長天製作的《迷霧海南第二版》後,雖然篇幅有限,我們亦是可以客觀的認同第二版有依據史實作報導。

很多朋友問我:“李將軍一身戰功,為什麽「未奉准假,擅自赴港」就會嚴重到要被撤職呢?”自然事出有因,據李將軍的軍中友好事後告知:海南島撤退後,先總統蔣公召開海南將領會議,不見李將軍在場,問說:“李鐵軍怎麽沒有來?”某高級將領立刻答曰:“已經逃到香港去了!”蔣公面色凝重,數分鐘不語,隨後即見撤職令。現在經過核對國防部檔案,見李將軍是3953日自永清輪上電報請假後赴港,撤職令發出的日期是同月13日,這撤職的確是倉促中所做的決定。

縱然事出有因,時代背景不同,致李將軍入罣史議,被撤職終究不是一件光榮的事,而決定自行將之公佈於世,則更不是人人願意做的事。先夫與我教導子女自幼堂堂正正做人,現在輪到他們以身作則的如此教導下一代了,我為他們感到驕傲;這世上有許多遠遠重於面子的操守、處世原則。這事件初發生時,我曾經說過:歷史的真相不是幾句誣衊之言,就可以草率結論而任意更改的;現在我們已經秉持著光明正大、以直報怨的態度,用行動證明了這論點是正確的。

當年國軍撤退海南島,除了少數人,大都嘗盡了骨肉生離死別之苦,我們也不例外,這也是我個人最痛心的一件事;我們是忠貞的革命世家,廣州淪陷時,深信短期内國軍即可打回内地,我一人無法照顧所有子女,所以將兩個女兒送回梅縣家鄉暫避烽火。不料神州從此失陷,先夫和我也與留在梅縣的兩個女兒分別了47年,她們受過的苦,我們感同身受。回顧我過去近一世紀的歲月、經歷,歷史的變遷,富貴或貧賤,從來沒有影響過我們的良知與處世原則,我心安了。

感謝大家的幫助與支持!


李曾倩華
中華民國10296日,時年98